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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 1.我校接受校内外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并选拔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欢迎符合2008年报考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人员报考我校。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四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在工作中确有成果的优秀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可以参加由我校自行命题的单独考试。我校单考生只接受委培考生。单考生在网上报名只能选择北京化工大学考点,按教育部规定时间携带所在单位介绍信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学校验证和照相。考试时间同统考考生一致。 3.同等学力考生工作两年以上方可参加全国统考,但必须提前与我校联系,并提供如下材料:英语四级证书或相应成绩单,报考专业六门以上大学主干课程成绩单,五千字左右相当于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论文。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否则不准参加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基础课程(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 4.目录中各专业招生人数栏目的数字为参考数字。录取时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专业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录取人数。 5.2008年我校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先在我校网上查询招生专业目录,作报名准备。按教育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前请认真阅读教育部有关报名的指导材料,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及时修改有误数据,并打印一份考生报名信息校对表自己留存。考生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到考试地点确认、照相。外埠考点的考生报名注意事项请按所在考点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北京化工大学考点考生一律实行网上交费,具体要求届时请上网查询。 6.我校各学院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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